晋城一路段同种交通违法处罚不同 称警力不够

导语 11月26日,临汾市翼城县的宋先生向本报反映,晋城市瑞丰路中段交警在执法时对同一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却不同。

  11月26日,在晋城市人民医院见到了宋先生,他说:“11月5日,我开车带家人到晋城市人民医院就医,在瑞丰路买了些东西原路返回时,没有注意到瑞丰路中段有禁行标志,被金华岗交警拦下,开具了违法行为告知书,罚款200元,记3分。11月7日下午,我又一次去瑞丰路,当我经过被罚路段时,看到有好多车辆违法闯禁行。其中有一辆红色雪铁龙轿车,车号为晋EG7×××,车主领到罚单后告诉我被罚了50元,未记分。”

  同一地段、同一种违法行为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处罚结果,这令宋先生十分纳闷,于是他决定再看看。接着又有一辆货车(豫E75×××)违法禁行被交警拦下。司机接受处罚后,宋先生上前询问处理结果,也是罚50元不记分。接着违法的是一辆奥迪A6(晋L38×××),宋先生问司机怎么处理的,对方说是“批评教育”。

  随后,和宋先生一起来到晋城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该大队一工作人员对宋先生说:“你违法就罚你,你不要管其他人和车。再说,怎么处罚是我们交警的事,不是你们该关心的。再说了,我们警力不够,也不可能做到所有的违法都处理。如果我们的交警有违规情况我们会追究的。”

  自始至终,该工作人员都未对宋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登记。当要求他登记时,他说:“要反映情况我们有上级部门,支队、公安局都可以去,也可以直接去纪检委。”

  26日下午,将上述情况反映给了晋城市交警支队,支队领导表示一定会认真彻查,一经落实,绝不姑息相关责任人。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